知識產權戰略可以劃分為行業或產業知識產權的戰略、國家知識產權的戰略和企業知識產權的戰略三個類別。企業知識產權的戰略是作為技術創新主體的企業在進行創新活動時,運用專利及其他知識產權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對有關技術創新知識產權做總體安排和統一謀劃,是企業為實現創新目標而采取的有關知識產權的根本對策。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是通過加快建設和不斷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實施和保護能力,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實現的一種總體謀劃。國家知識產權的戰略是一個覆蓋許多領域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國家戰略。相對于知識產權制度而言,知識產權戰略實質上屬于在制度的背景下和框架內對如何有效地運用和實施知識產權制度的研究。知識產權戰略是知識產權制度的綜合設計規劃和整體運用方式。
知識產權戰略可分為多個層次。首先是國家知識產權的戰略,從整個國家的宏觀層面來考慮,知識產權的戰略與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人才培養、研發體系等密切相關,應當統籌規劃。其次,應該有區域知識產權戰略,我國的不同地區在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以及知識產權資源方面存在很大差異,應當針對不同區域的實際情況,有不同的側重點。再次是行業知識產權戰略,國家要在優先發展的產業推進行業知識產權戰略。然后是企業知識產權的戰略,尤其應當培育扶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與利用的意識和手段,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應當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引導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自我增強其知識產權創造、利用、管理與經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