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合外貿進出口公司的發展步伐,我國推出了外貿代理制。結合外貿進出口公司的現狀及今后的發展方向,對加強推行外貿代理制談幾點看法。
一、外貿進出口公司的傳統經營模式及生存環境的變化需要代理制。長期以來,為適應我國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國家對進出口貿易實行壟斷經營,因此也就形成了外貿進出口公司的傳統經營模式。實踐越來越明顯地表明,外貿進出口公司單純采用收購制的經營方式,與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是無法平等競爭的。
二、外貿進出口公司企業經營模式的變化適用代理制。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及對外開放的進一步加強,面對日益嚴峻的外部環境,各外貿進出口公司自我生存的危機意識已十分強烈,并紛紛提出向集團化、實業化和多元化發展的奮斗目標。為此國家有關部門也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幫助這些企業向規模化、多元化方向發展。
三、代理制是國際貿易中普遍采用的貿易方式。在國際貿易中,代理制是被普遍采用的貿易方式。隨著國家市場多元化戰略的實施及經濟技術的迅速發展,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對外經營需要更高的技巧,提供更周到的服務。這就對各類外貿進出口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為推行代理制開辟了新的廣闊天地。為此,大家對推行外貿代理制應有更深刻的認識,更堅決的行動,以適應完全進入國際大市場進行公平競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