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保險公司成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這對解決一直困擾保險業的諸多問題是一項重大利好,對于加快保險業發展、提升保險業在金融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具有重大意義。
一、成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產、壽險分業的基礎上,將投資這一保險經營的重要環節實施專業化經營,對于改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指標、進一步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具有現實意義,并因此改善保險業的監管環境。
二、成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利于保險公司加強對投資風險的嚴格控制。保險公司作為從事風險經營的企業,面臨資產風險、產品定價風險、利率風險及其它政治、法律、技術等各類風險,不同風險的特點和管控模式各不相同,成立專業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利于從法人治理、內控機制等方面對資產風險進行嚴格控制,防止保險投資的過度風險。
三、成立專業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建立起不同法人之間的資金防火墻,有利于加強資金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小不同風險之間的相互影響。
四、專業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除了接受母公司保險資金的委托管理之外,還可以憑借其強大的資金實力和投資管理能力,接受社會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等機構和個人的資產委托管理,從而大大增強保險集團的資金實力,對于提升保險公司的聲譽和地位,提高償付能力有深遠的意義。
五、從長遠看,成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拓寬投資渠道,有利于盡快提高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力。